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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413

录了美悦点滴的读书时光。

美悦好像在读完初中之后,就去了一家类似职业高中的学校。

日记里,美悦说她其实等待签证准备高中去英国的,所以随便读一个学校,消磨一点时间。

不过后来好像签证给意外的拒签了,计划也就搁浅。

我有些庆幸,幸好签证给拒签了,要不然我们或许就不会认识了吧。

一章章的看,我好像陪着一起经历了美悦的成长。

她的文笔不算很华丽,很柔美却又坚强的真实。

没有错别字,这一点比我好很多。

我记得以前语文考试,老师就说我作文错别字一大堆,到现在还有人这样说我。

哎……。

终于,看到美悦的其中一篇日记,我提神了:今天叔叔的儿子来s市,晚上妈妈打电话催我去一起吃个饭。

见到了这个男生,感觉他好像有些傻。

为人也不亲近,好像很防人,他怕我们会对他不好吗?……叔叔的儿子叫小松,我应该叫他哥哥,但我感觉我应该能当他姐姐,他笨手笨脚的,箱子都不会拿,还把箱子里的东西给倒了出来,里面都是我的内衣内裤,真尴尬。

不过我也有些过错,因为签证给拒签了的事情,这段时间我无业在家,很烦恼,对他发了点脾气。

想和他道个歉,不过我从来不给人道歉的,怎么说出口呢?我去,那是我们见面的第一晚啊。

她觉得我笨手笨脚?一篇一篇日记的看。

另一篇。

其实我很想对他好一点,但是这个男生实在太讨厌了,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让人讨厌的男生,自己没一点本事,还趾高气昂得意洋洋,自尊心还比天高……。

另篇。

其实他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恶心,他会做饭,手艺可好了。

今天决定让他冒充一下我的男友……另篇。

呵呵,其实我知道他留下的是鼻涕。

看他那个委屈的样子,真好笑。

他以为我想歪了吧,其实他不也想歪了吗?我只是逗他玩玩。

看到这里我哭笑不得,原来那次误会,陈美悦心里一直知道的啊!她还真能演!另篇。

熊小松说一个月以后就要搬出去,他搬出去也好,每天和他吵架,我也累了。

耳根清静。

不过还是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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